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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许可准入”有变化

国家发改委对2021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2021年版清单征求意见稿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2020年版减少了6项。其中与建筑业相关的,均为许可准入事项,与2020年版相比,变化较大:

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改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去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增加“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按备案管理的除外)”改为“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按备案管理的除外)”。等等。

按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本报综合报道)

2021-10-14 综合 国家发改委对2021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4639.html 1 3 建筑业“许可准入”有变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