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今年通过集中供地方式取得用地的高品质住宅建设项目,北京市住建委、市规自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高品质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今年北京的三次集中供地增加了建设品质要求,出现了高品质商品住宅这个新名词。第二批集中供地的43宗地块中有36宗地块都设置了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的环节。为确保将高品质建设落到实处,《通知》明确,高品质住宅建设要求包括最低品质要求和竞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其中,最低品质要求为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采用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达到60%、设置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
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除了必须符合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的现行标准外,还得满足超低能耗建筑、健康建筑等标准。以绿色建筑来说,指的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能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的高质量建筑。根据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无论是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的绿色建筑,都必须满足全装修交房,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为加强过程管控,《通知》也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管理以建设单位承诺为主,各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施工图备案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对高品质住宅建设项目中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技术方案进行专家评审。
在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高品质住宅建设项目按照承诺内容进行绿色建筑、装配率等专项验收,市、区两级建设和规划部门也对项目实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内容开展专项检查。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