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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建设管理 建筑限高势在必行

□记者 盛媛

2021年,国家部委相继发布“限高令”,从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到科学规划城区超高层建筑,从定性要求严控建筑高度,到提出具体限高量化指标。中央“限高”政策的密集出台,是对盲目追求建筑高度的纠偏,也是科学规划先行的体现,旨在促进新时期建筑方针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展现新时代的建筑风貌。

县城、城市全面覆盖 “限高令”持续升级

早在去年4月,住建部与发改委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提出要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2021年,国家部委在前文件的基础之上相继出台“限高令”,且政策不断升级、加码。

4月,发改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在优化城市空间治理方面,《任务》强调,要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6月,住建部、科技部、工信部等1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专门对县城住宅高度作出规定。《意见》提出,要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再次强调“250米”与“500米”两道“限高关卡”。《通知》指出,把超大体量公众建筑、超高层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其中,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该《通知》与2020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相较,针对500米以上建筑,从“一般不得新建”变为“不得新建”,意味着新建500米以上建筑是明令禁止的,体现了限高政策的逐步加码、日趋严格。

10月,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该文件针对超高层建筑的建设与管理进行了细化与落实,按照城区人口规模来规定建筑高度,并新提出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通知》明确,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在限高政策的影响之下,我国高层建筑建设领域也刮起了一阵“降高”风,例如,苏州中南中心的建设高度由729米降到了499.15米,成都天府新区超高层项目主楼超塔建筑高度从677米改为489米。

当前,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市化水平明显提升的新时期下,限高政策的出台,能够有效约束高层建筑的开发,让城市建设发展回归科学与理性。

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坚持科学规划先行

长期以来,不断刷新的城市天际线是现代都市的一种象征,建筑高度作为城市风貌的构成要素成为关注的焦点。随着国内经济与基础设施建设的迅速发展,各个城市相互攀比着“第一高度”,城市建设一味地扩张,各地政府纷纷斥巨资造高楼,一座又一座的摩天大楼拔地而起。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超高层建筑数量最多和增长最快的国家,目前已拥有世界接近三分之一的高楼大厦。

密集的高楼集群,还有标志性的摩天大楼,都彰显出国家经济实力。但是,刷新高度的建筑若来自攀比和竞争,也就不具有彰显自信的魅力,而成为浮躁夸张的产物。除了一线城市之外,现在连很多县城都开始盖起了高楼大厦,高层住宅区鳞次栉比。(下转第2版)

2021-12-30 盛媛 □记者 盛媛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5591.html 1 3 科学规划建设管理 建筑限高势在必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