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后,老旧小区改造的“加速键”就此启动: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21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2021年8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倡导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从2020年12月到2021年11月,根据各地方的实践,住建部连续推出了四批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老旧小区改造的全面推进,预示着我国的城市更新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为何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指城市或县城建成时间较长、市政配套设施老化问题突出、公共服务缺项较多的住宅小区。主要问题有管网破旧,上下水、电网、煤气、光纤设施缺失或老化严重;许多老旧小区不仅缺失养老、抚幼等公共服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存放等也普遍存在问题;物业管理匮乏,公共环境普遍较差,道路破损、私搭乱建等。据各地初步摸查,目前,全国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上亿人,量大面广,情况各异,任务繁重。
改造老旧小区,无疑将可以有效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和生活幸福感。特别是在老旧小区居民老龄化程度逐年增高的情况下,通过加装电梯、平整道路,将使老旧小区更适合老年人居住环境,实现“适老化改造”。同时,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促进就业,带动户内改造、装饰装修、家电生产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可为扩大内需提供动力。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个“小切口”,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模式转型、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的大改革,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功莫大焉。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为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要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并为老旧小区改造列出了时间表: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怎样改造?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3万个,惠及居民约736万户,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而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投资将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2021年的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将达5.3万个,老旧小区改造加速推进。
那么,老旧小区究竟怎样去改造呢?为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和支持政策,住建部采取边总结边推进的办法,从2020年12月到2021年11月,先后公布了四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2020年12月,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该清单政策机制分为加快改造项目审批、存量资源整合利用和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等三个方面。2021年1月,住建部公布了第二批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从前期准备、工程审批、建设安装、运营维护等方面总结部分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复制的政策机制。2021年5月,住建部公布了第三批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总结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动员居民参与、改造项目生成、金融支持、市场力量参与、存量资源整合利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等方面可复制政策机制。2021年11月,住建部公布了第四批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