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 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和专项规划重点项目,抓紧发行今年已下达的专项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1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三箭齐发”稳投资。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相关部门对标对表“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科学有效做好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和具体项目。目前44个专项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陆续印发实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力有序推动“十四五”专项规划实施。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运行处于爬坡过坎的关口。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坚持不搞“大水漫灌”,有针对性扩大最终消费和有效投资,这对顶住经济新的下行压力、确保一季度和上半年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和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实施。围绕粮食能源安全、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交通物流和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城市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建设,建立协调机制,做好融资、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列入规划、条件具备的项目要简化相关手续,特别是前期已论证多年的重大水利项目要推动抓紧实施,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使部分暂时没能就业的农民工有活干、有收入。指导新开工项目投资下降的地方加强工作,扭转投资不振状况。二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尽快将去年四季度发行的1.2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落到具体项目。抓紧发行今年已下达的专项债,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安排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撬动更多社会投资,力争在一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三要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承诺制、区域评估等创新举措。研究出台盘活存量资产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