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设计

4月1日起建筑碳排放计算将作为建筑设计强制要求

为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等要求,住建部于2021年发布了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规范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首次把建筑碳排放计算列为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规定动作。

2019年,住建部批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明确了建筑物排放的定义,计算边界,排放因子以及计算方法。建筑碳排放是指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计算边界是指与建筑物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等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范围。建筑碳汇是指在划定的建筑物项目范围内,绿化、植被从空气中吸收并存储的二氧化碳量。

《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根据《通用规范》,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

根据《通用规范》,碳排放强度有了明确强制标准。过去的建筑相关碳排放标准更多是推荐或者建议,例如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GB/T51141-201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和它的2020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对碳排放强度进行强制性要求。

根据《通用规范》,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2022-03-21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6438.html 1 3 4月1日起建筑碳排放计算将作为建筑设计强制要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