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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建筑业等相关项目

本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其中,许可准入类39项目号涉及建筑业。

“新版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共计117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其中,禁止准入事项6项,主要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的、产业政策淘汰和限制的、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违规开展金融经营的、违规开展互联网经营的、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的;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包含了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教育等二十一类涉及111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减少6项,市场准入得到进一步放开。

针对许可准入事项中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新版清单”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力和燃气经营许可等市政公用领域特定业务。

针对建筑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建筑业及房屋、土木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安全生产许可及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按备案管理的除外)等。

针对房地产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预售等相关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商品房预售许可。

针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发布特定广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针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等。同时,不得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等。

针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污染物监测、贮存、处置等经营业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

此外,在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明确提出,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节水标准的材料、产品和设备,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新版清单”明确,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本报综合报道)

2022-03-31 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6543.html 1 3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建筑业等相关项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