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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实施

我国无障碍建设标准升级

本报讯 4月1日起,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实施,对各地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和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提出强制性要求。

无障碍环境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全体社会成员出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提升社区无障碍建设水平”作为重大工程项目推进。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支持加装电梯等设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

4月2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的《规范》宣贯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王玮表示,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型工程建设无障碍标准体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关注残障人士的切身感受和需求,从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切实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王玮指出,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通行规则,按照新时期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新型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分为三个层次,《规范》作为顶层全文强制性国家工程规范,是技术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违反强制性工程规范,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据《规范》主要起草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焦舰透露,《规范》创新性地提出了几个“首次”:首次在无障碍国家标准中对无障碍设施进行分类,分类方式与发达国家基本一致,分为无障碍通行设施、服务设施(包含卫生设施)、信息交流设施,并对设施的技术要求分别做出规定;首次在无障碍国家标准中将信息无障碍单设一章,对无障碍标识、网络通信设备、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等做出规定,保证使用人群对信息的获取和利用;首次规定门不应设门槛和挡块,门口有高差时应以坡度不大于1∶10的斜面过渡,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应无高差,解决近年群众反映较多的门槛、坡口高差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从宣贯培训、审查验收、监督检查等方面抓好《规范》实施,确保《规范》要求得到落实。王玮强调,在加强《规范》的实施监督方面,要建立住建、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将《规范》的实施监督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管工作中,在城市体检、文明城市评估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验收等工作中明确提出《规范》实施方面的要求。加强《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相关不良信息记入单位和个人诚信档案。(王日晨)

2022-04-04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实施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6557.html 1 3 我国无障碍建设标准升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