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江苏沿海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下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了110余项(类)重点建设项目和若干高质量发展任务,明确要加快形成“一国际枢纽海港、一出海口、一门户”海港格局体系,为未来3年沿海地区交通发展提供了清晰路径和现实蓝图。
2021年12月,国务院批准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明确地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8个专项行动计划之一。
《行动计划》提出,以国际一流海港标准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通过3年努力,基本实现5万吨级及以上进港航道通达沿海所有港区,实现30万吨级进港航道通达连云港港、徐圩港区。突出智能化集装箱、国家重要能源保障接卸等深水码头等建设,逐步形成30万至40万吨级为引领、10万至15万吨级码头为主力的沿海码头集群,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海港功能显著提升,通州湾新出海口实现起步运营,盐城港淮河生态经济出海门户功能进一步提升。
《行动计划》还明确,要推进综合交通网络高质量建设和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补齐东西横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南北纵向交通设施配置,突出构建以公铁水、海江河联运为特色的沿海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客货运输服务功能,推进交通运输绿色智慧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4年,开工建设高铁110公里,新增普速铁路85公里,铁路干线运营里程接近1268公里;县级节点和重点港区高速公路覆盖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市县、县县干线公路直接连通,主要港区、省级园区、4A级以上景区和重点乡镇通达一级公路的目标,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40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完成新改建3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累计建成千吨级疏港航道4条。 (粟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