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3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从具体任务看来,主要包括要全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扎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要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认真抓好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要切实做好地震、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此外,还要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全过程。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关键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加强市场现场联动治理,强化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大力整顿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发挥一线施工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同时要求,持续推进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对存在重大结构隐患的要抓紧鉴定,分级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短期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请地方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抓紧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建立城镇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机制。严格落实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加强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抓实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完成阶段性整治目标的基础上,推进全面整治工作,分类制定整治措施,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明确,坚持系统观念,在抓紧排查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同时,注意从实际出发,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构筑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抓好建筑施工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建筑工地全面实施封闭管理,细化防控措施,引导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聚集性传染。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联动,全面摸清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数量及分布情况,前移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新增疫情隔离场所无质量安全隐患。
(本报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