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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意见

确定完善市政设施体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等重点工作

本报讯 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文件的出台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全文共分九个章节、三十九个具体内容。全面系统提出了县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发展目标、建设任务、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方式。《意见》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意见》中科学把握功能定位,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重点明确了5种类型的县城。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引导人口流失县城转型发展。

《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稳定扩大县城就业岗位。增强县城产业支撑能力,提升产业平台功能,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完善市政交通设施,畅通对外连接通道,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数字化改造。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增进县城民生福祉。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优化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社会福利设施。

四是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打造蓝绿生态空间,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完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五是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是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为县城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利用机制。

关于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意见》要求,完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健全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公路客运站服务功能,加强公路客运站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县城与周边大中城市互联互通水平,扩大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覆盖面;引导有条件的大城市轨道交通适当向周边县城延伸。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改造,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设施。提高建筑抗灾能力,开展重要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全面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及监测设施。加快改造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同时,推进数字化改造,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智慧县城。

在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方面。《意见》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保留历史肌理、空间尺度、景观环境。加强革命文物、红色遗址、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县城建设。鼓励建筑设计传承创新。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等。

《意见》对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要求,推动市政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及规模较大镇延伸,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县乡村(户)道路连通、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以城带乡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和建立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管护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等。

最后,《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切实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要坚持“一县一策”,以县城为主,兼顾县级市城区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科学编制和完善建设方案,科学谋划,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要合理把握县城建设的时序、节奏、步骤,推动试点先行,及早取得实质性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稳步有序推动其他县城建设,形成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效路径。 (本报综合报道)

2022-05-09 中办国办印发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意见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6730.html 1 3 确定完善市政设施体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等重点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