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今)7月1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本市建筑业恢复和重振的实施意见》,包括工作原则、主要举措、保障措施、适用时间等四个方面,15条措施。
《通知》以“快速落实到位、力度只增不减”为准则,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抓手,按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在确保属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加强促恢复的政策供给,加大稳市场的扶持力度。通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助推各类建筑工程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推动绿色建筑工地应复尽复。通过振奋市场信心、提升市场需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重大工程在复工复产中的带头引领作用,加速带动上下游全产业链复工复产,更好地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加速恢复建筑业经济发展活力,全力以赴打赢经济恢复和重振攻坚战。
《通知》包括三项主要举措。
一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促进要素市场加快流动。助力优质企业“走进来”和“走出去”,促进建设工程企业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优化企业资质审批服务,提升企业资质审批效率;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强对建筑工人关心关爱;强化政策激励,放宽建筑业从业人员职称评定、资格互认、人才引进等标准;给予建设工程企业政策优惠,减缓资金压力。
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推动项目投资落地见效。优化工程招投标管理,推行远程开评标;鼓励施工图审查跨前服务,探索容缺审查、分阶段审查;全面实施“桩基先行”,加快项目开工建设;优化竣工验收流程,加快项目建成交付;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加快市政公用接入手续办理;全面落实“六票”资源统筹平衡,全速推进市重大工程、重点产业类项目建设。
三是优化包容审慎监管,努力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工程款支付,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创新“云服务”机制,确保项目不停步、监管不缺位;给予企业信用激励,帮助企业修复信用;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
《通知》还包括四项保障措施。构建统筹联动组织体系,实施高位推进。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防控机制。强化大数据综合应用,优化一网通办、一屏统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级,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