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营造

北京出台老旧厂房更新利用若干措施

亮点:引导利用老旧厂房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

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促进本市老旧厂房更新利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0条具体措施以推进全市老旧厂房转型利用和提质升级,加快“以产促城,产城并进”,实现以存量空间资源支撑增量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中的亮点是引导利用老旧厂房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具体措施有:

积极鼓励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在京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对于纳入《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竣工项目,将于竣工后按照总投资额的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研发、建设、生产环节中需要的关键设备和产线的,按照不超过5%费率分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利用老旧厂房建设新型网络设施、数据智能设施、生态系统设施、智慧应用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利用资金、场景等多种方式,加大项目谋划和建设力度、支持创新攻关和新主体新平台培育、加强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的差异化支持,具体按照《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予以实施。

支持创新主体中试线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利用老旧厂房开展以一致性测试、小批量生产为目标的中试线建设,鼓励国家级和市级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自建或联合科研院校开展以规模化生产、测试验证生产工艺成熟度和工程实现可行性为目的的中试线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区围绕主导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老旧厂房空间资源,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特色园区。积极鼓励园区建设中试打样和共享制造等产业支撑平台,吸引“专精特新”企业入驻,对于入驻的“专精特新”企业使用面积占园区入驻企业总使用面积比例超20%的特色园区,对该类项目按实际建设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助,并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王勋)

2022-10-13 亮点:引导利用老旧厂房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8533.html 1 3 北京出台老旧厂房更新利用若干措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