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放)近日,河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通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自发文之日起,该省未取得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场馆建筑等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要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装配率不低于50%。推动图书馆、展览馆及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客运场站,办公楼、写字楼、学校、医院、停车楼和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或组合结构方式建造。鼓励城市桥梁、管道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积极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建造。鼓励整体搬迁村庄以及社区活动中心(室)、警务室、公厕等适宜标准化、模块化的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通知》要求加强审批过程管理。该省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结合工作职责,督促落实装配式建筑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闭合监管机制;各省辖市要切实落实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环节的责任落实。
立项阶段,对政府投资的、实行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应在项目立项阶段,对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强评估论证。土地出让阶段,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社会投资、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应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的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在土地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中明确装配式建造方式和配建比例;建设监管阶段,对立项或土地出让文件中明确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而不采用的,各监管责任主体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要严格把关。
《通知》还明确了推动工程总承包、突出科技创新和能力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各部门信息共享、强化监管和问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