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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本报讯 为更好地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了科学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等11项过渡期内支持政策。

通知称,科学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管理,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根据乡村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优势,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依据村庄类型,分类引导村庄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可以多个行政村为单元联合编制,实现资源高效配置、空间高效融合。编制村庄规划要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等管控要求,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合理安排村庄用地布局。

通知明确,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每个脱贫县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不得挪用;原深度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由所在省份协调解决。同时要求,延续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预审政策。2024年1月2日前,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

通知还提出,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或修编详细规划,优化存量空间结构;在保障安全和节约集约的原则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地方规划用地标准,引导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推动城镇有机更新。不再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本报综合报道)

2022-11-10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8802.html 1 3 多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