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公布《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由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明确了城市、区(县)、街镇及社区等层级的儿童友好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以及各类空间的适儿化改造等要求,为各地和有关部门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指导。
《导则》明确三大基本原则:儿童优先,普惠公平;安全健康,自然趣味;因地制宜,探索创新。
根据《导则》,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应在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
城市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统筹配置、系统布局、整体推进,定期开展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评估,优化公共服务、开敞空间、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体系。
街区层面与15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街道管理服务范围,重点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活动场地、慢行系统和学径网络等,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
社区层面与5-10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对接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范围,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满足儿童日常基本生活和成长发展需要。
《导则》还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开展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工作机制、模式、政策和制度等。 (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