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111号建议,该建议由陈华元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我国建筑物外立面安全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建筑物外立面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建筑物外立面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随着建筑物楼龄不断增加,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问题将逐渐凸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建筑物外立面安全管理,会同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等部门主要开展了严格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监管、完善标准规范、加强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并研究建立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制度。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包括外立面在内的建筑物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规划和标准规范引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多规合一”决策部署,在指导各地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工作中,鼓励地方加强对建筑外立面安全、品质等相关问题探索,为保障城市安全,提升空间品质,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改革,做好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是落实建筑物安全管理责任。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指导各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住宅维修资金归集力度,完善维修资金使用制度,畅通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使用渠道,进一步发挥维修资金对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正常使用的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建筑物设计、施工及使用的管理监督。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督促指导各地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持续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指导推动各地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体系,健全法规规范,理顺审批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建筑物外立面消防安全治理。督促管理和使用单位全面排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保温材料裸露以及设置可燃雨棚等问题,逐项登记落实整改。强化宣传提示,要求在建筑外墙醒目位置设立外墙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禁止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或燃放烟花爆竹。结合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起火后纵向蔓延速度快、容易形成立体火灾、烟气毒性大、高空坠物多等特点,根据建筑高度、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形式、大风等特殊天气对火灾的影响,制修订针对性强的灭火救援预案并加强实战演练,切实做好建筑外墙火灾的灭火救援准备。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