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士和 徐金保
2022年10月16日至22日,党的二十大在人民大会堂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所作的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前3个部分讲成就经验、指导思想和使命任务,后12个部分由经济到党建分章对如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战略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二十大报告,传递着清晰的判断、鲜明的态度、深厚的情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作为多年从事行业管理、服务和研究工作的建筑人,笔者在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时百感交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长到114万亿元,我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18.5%,提高7.2个百分点,稳居世界第二位。其中,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持续巩固,增加值从十年前的3.69万亿元增加到8.0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6.85%以上;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9.3万亿元,是2012年的2倍多。
在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征程上,江苏建筑业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业绩,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3%左右,产值规模连续16年保持全国第一且均占全省GDP的6%左右,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数量长期保持全国第一。总体来看,江苏建筑经济运行平稳向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市场开拓实现稳中有进、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可控,已向建设更高质量建筑强省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也为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对照习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具体工作部署,全国建筑业特别是作为建筑大省的江苏建筑业、作为迈步在建设更高质量建筑强省征程上的江苏建筑业,要进一步克服行业发展、产业结构、建造方式、监管体系等方面的不足,细化落实二十大精神、深化行业改革发展,团结奋斗、埋头苦干,创新思路、创造条件,继续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新举措、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贡献江苏力量。
江苏建筑业要在“十四五”发展规划确立构建“四强”标杆(建筑强省、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打造“四造”体系(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的基础上,发挥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面上促进”与“点上突破”结合,坚持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与高效服务并重,加大行业和企业深化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研究交流工作力度,及时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激励扶持政策,尽快实现江苏建筑业市场规模、发展质态的双促进双提升,树立建筑业构建“四强”标杆、打造“四造”体系的全国样板。
在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新一轮改革工作过程中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上,笔者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供建筑业同行们参考和批评指正。
一、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必须从根本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我国建筑业民营企业占大头的现状,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民营经济产生和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制度保障。远的不说,2020年初疫情爆发期间,武汉两座方舱医院拔地而起,就是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强有力的明证,建筑行业央企、国企冲在第一线,日以继夜地把外国媒体普遍认为不可能完成的工程,仅用十几天时间就建成投入运转。在可歌可泣的建筑人群当中,不乏民营建筑企业的队伍。据了解,仅叫得出名字的江苏企业就有几十家参与到会战之中。这是党的领导的胜利,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胜利。
当前,建筑行业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已经做到了,在国家的重点项目中几乎全部是央企和大型国企的身影,各地的地标性工程也几乎被“国家队”包揽,特别是政府PPP项目,民营企业基本连边都沾不上。这就值得商榷了,是不是真像民营企业老板们私下埋怨的“国进民退”了?这不应该啊,建筑市场是开放的市场,全国出类拔萃的民营建筑企业无论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都不亚于公有制企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制度不能放松。2018年11月,针对社会上有人发表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
我国民营建筑企业中居多的中小企业,在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反复持续冲击下,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各种“急难愁盼”的问题叠加而来,企业不仅困惑迷茫,甚至失去了发展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表明了党的一贯立场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和民营企业的呼声期盼,及时给民营企业家送来了“定心丸”。因此,笔者觉得行业主管部门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研究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大”事上,对一些具体的、专业性的“小”事,工作力度和着力点可以适当调整,抓“大”放“小”是当务之急。
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从机构和思想上落实“服务”
1.行业管理机构建设作用不可小觑。1996年江苏省政府为大力发展建筑业,把建筑业行业管理职能重叠、分散在省建委的“工程建设处”和省建筑工程局的“建管处”“科技质量处”及“财务处”,整建制合并整合为由省政府直管的二级局行政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44个公务员编制;同时根据江苏建筑队伍分散在全国各地的特点,在队伍相对集中的地区成立驻外办事处,主任为正处级,代表省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管理江苏进驻到该地区的施工队伍,靠前指挥、靠前服务,出省介绍信不用到后方出具,由办事处直接代开。省编办还给扎口管理出省施工队伍的“建筑管理总站”和驻外办事处60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当时给办事处的任务是:管理、协调、服务。
随着形势的发展,2009年省建管局与省住建厅合并,但“建筑管理总站”仍保留,办事处整合为10个区域办事处,分别为:北京办事处(兼管服务内蒙古、山西)、天津办事处(兼管服务河北)、上海办事处(兼管服务浙江、安徽)、东北办事处(服务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办事处、西北办事处(服务陕西、甘肃、宁夏、青海)、西南办事处(服务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中南办事处(服务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南方办事处(服务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山东办事处,任务仍然是原先的6个字,次序调整为“服务、协调、管理”。办事处发挥好服务职能,比如安全员培训考试,由办事处组织好参培人员,请后方“教育中心”派老师来进行培训和考试,办事处不准收取费用。为加强新时期外出施工队伍的党建工作,各办事处都成立了党委,定期组织所在队伍的党员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方便了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取长补短。
为了大力发展建筑劳务队伍,省建管局连续7年每年组织一次劳务洽谈会。由省建管局出面邀请全国知名的央企和大型国企的劳务负责人,由市、县建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愿望外出的施工企业,双方进行当面洽谈,供方按工种组织成建制的劳务队伍,需方与之签订正式劳务合同,由主管部门负责见证,供需双方经磨合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同时也为江苏培育了大批高素质的劳务队伍。
开展劳务输出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江苏苏北当时经济欠发达,但劳动力有丰富的资源,他们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劳务输出。比如:淮安市政府当时就曾举办过为期三天的“乡镇长建筑劳务输出培训班”,除了请领导和专家宣讲“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劳务如何组织、如何管理”,还用几辆大客车把参加学习的乡镇长们送到建筑强市南通的一些乡镇去参观学习,由那些得益于建筑业发展而振兴了当地经济的乡镇领导现身说法,使去学习考察的同志们深受启发,转变了观念,由“要我劳务输出”变成了“我要劳务输出”。市政府还制定考核办法,在原先考核乡镇干部政绩的百分制中,设置“劳务输出工作”占5分(与“计划生育工作”得分一样),这种思想上、理念上的“服务”到位,使得建筑劳务输出的良好工作局面一下子就打开了。
2.行业管理机构建设必须全面重视。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一定要有个综合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现在的设置是“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只能按照三定方案内容开展工作,那么行业发展由谁管理?“两个毫不动摇”这样的大事,一定要在机构设置上加以保证。现在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碰到很大困难,如何落实二十大精神,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认真研究,出台落实在“服务”上的政策。例如:国家最近出台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在税收及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优惠政策,这是雷厉风行落实二十大“两个毫不动摇”的有力措施。建筑行业也有许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亟待行业主管部门去做。比如:由于种种原因,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负担未减反增,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由于总分包的关系,大企业把该赚的利润拿走,中小企业纳税负担是躲不过去的,这样利润空间被进一步挤占。有关部门能不能从实际出发,专门调查一下中小企业营改增后的税负问题,实事求是让企业从营改增中得到减负的实惠。
征收建筑业的个调税也有脱离建筑业实际的现象。建筑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后,建筑劳务(基本上是由中小企业承担)被要求按月发工资,银行与税务部门合作,按照工人实际完成工作量应获报酬,由用工企业代扣代缴个调税。然而一个不能无视的问题是,建筑工人在有活干的时候,每天工作12个小时左右,劳动报酬很容易就超过每月5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超出部分按章纳税无可厚非,用延长劳动时间得来的收入超出部分要按章纳税,那么没有活干的时候(包括雨雪天气、天寒地冻无法施工的时候),工人没有了收入怎么办?笔者认为,由于建筑业特殊情况,个人调节税可以按年度来计征。具体建议是,每月计征基数5000元不变,按年计征就是扣除6万元后,超出部分再除以12个月,企业代扣代缴按此计征比较合理(即使工人干几个月离开了也不矛盾)。鉴于企业根本无法从工人那里把代扣代缴的钱收上来,那应该让企业为工人代缴的税额要少得多,这是符合建筑业实际的。另外,涉及如何把建筑农民工转变成产业工人的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定额中社会保障取费标准偏低的问题,要求企业“应保尽保”取费不够就必须企业贴钱,那么转变成自有的产业工人,就会加重企业负担,企业就没有积极性。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迫切需要有一个考虑行业整体发展的综合部门来统筹研究解决。
三、资质管理和资金扶持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
1.资质管理必须重视指标设置等工作。受疫情影响,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本来最迟应该在2022年结束的,有关文件通知现有资质又推迟沿用到2023年底。没有看到新的资质标准具体内容,笔者要建议的是,考察企业规模大小,千万不要再用总产值指标,这个指标客观上重复因素多,主观上虚报水分太大,听起来多少多少万亿,实际要少得多。与其让审查专家无从把握,不如取消这个指标,企业的规模大小只要用“上缴税金”(增值税+其他税)就能真实反映,税收额从税务部门轻松可查,并且无造假的可能。实在要用产值指标,可以从“企业增值税”倒推出“企业增加值”,继而再推算出总产值,这是有一定逻辑关系的。请专家分几种情况测算一下,包工包料的总产值约为增加值的4倍左右,纯劳务的要单独测算,即使测算数据会有误差,但总要比那些虚报的数据可靠可信,起码基准数据增值税是一把尺子量到底。至于工程业绩,对中小企业来说,直接改为考察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也比较好,中小企业人员流动性大,把工程业绩作为企业业绩考察,但如果该同志流动到其他企业,那么就存在申报企业还能不能承担类似工程的问题?考察企业的资产,必须看净资产,并且要求企业承诺多长时间内不随便转移资产,否则就会出现考核通过后大笔资金被抽走的现象。
资质管理必须与时俱进,既要体现管理也要落实在“服务”上。记得当年“一级项目经理”转成“一级建造师”时,条件非常高,央企和大型国企技术力量雄厚,非常赞成用高标准,江苏省建筑行业95%以上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当时经主管部门调研发现,按高标准申报套改的话,全省符合条件大约只有400多人,这无疑制约了行业发展,主要矛盾在于民营建筑企业许多管理骨干大多数学历不高,论文写不出(会干不会说),英语更过不了关。但是,深圳改革开放后最早建成的两栋24层高层建筑,就是当时扬州一位只有中专学历的技术人员主持建造的,并获得深圳优质工程奖。这个案例说明,建造师套改工作,学历与能力都要考察,并且这些有能力的工程师都是被当地认可,被市人事部门评为高级工程师,只是因为学历和外语限制而无法拿到省人事部门认可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当时业内戏称各有关市地方评的为“地方粮票”,省里评的才为“全国粮票”,如何把“地方粮票”变为“全国粮票”,关键必须经省人事部门认可。省建管局有关负责人向省人事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并陪同省人事厅相关人员到全省调研了一周时间,使省里两个部门达成共识,确定以曾经承担过的业绩为重要考核指标,建造师水平应该体现在会干而不是会说,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骨干由“地方粮票”转为“全国粮票”。最后江苏报部里审批通过1500多人,比墨守成规多批下来1100人,这批“会干不会说”的一级建造师为江苏建筑业的腾飞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假设一个一级建造师一个亿的项目,1100个拿到“全国粮票”而批下来的一级建造师,就可新增1100亿的产值,谁说非公有制企业干不出大工程?鲁班奖和国优工程数量,江苏建筑业多年在全国各省保持第一就是明证,关键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服务,搭建好民营建筑企业施展才能的平台。
2.民营建企授信额度等问题不容忽视。江苏省建管局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建筑市场骤然萎缩的情况下,率先打破工程总承包兼营专业资质只能“一拖五”的规定,正式发文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能力,能干什么就申报什么资质,积极拓展市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受到企业一致好评。在企业特级资质重新就位时,有一条规定:企业在单家银行授信额度连续三年必须超过5亿元。这条规定对于央企老大哥、大型国企而言,是没有什么压力的,只当是“毛毛雨”,但对于民营建筑企业就犹如倾盆大雨,依靠自身力量根本做不到。为此,省建管局分管局长专题到江苏建行向分管信贷的行长反映:工商、农行、交行都各自有自己的“基本户”,特级企业是江苏建筑行业的排头兵,资质重新就位,如果因为资信达不到而掉队,就会对江苏建筑业造成致命打击,过去是曾有些小企业造成银行坏账,但现在这些龙头企业高度重视资信。邀请这位银行负责人到苏南、苏北调研,有一家企业汇报,贷款的还款期要到了,公司资金一时紧张拿不出,董事会决议:“哪怕董事们个人凑钱,也要先把贷款还上,决不能失信”。调研结束后,省建行下发文件,满足了几十家特级企业授信额度5亿元的需求。某地级市行业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汇报了省建管局为特级企业争取信用额度的做法,该市分管市长请人民银行牵头十几家银行行长,专门为当地的“30强”企业解决授信额度问题,帮助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筹措资金。某县建行行长在省行的示范作用下,当企业在西安高新区承接任务需垫资8000万元时,亲自考察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决定简化程序贷款给企业,该项目最终中标并且获得鲁班奖,企业在当地市场也一炮打响。因此,民营建筑企业授信额度、融资难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关心,以满足企业扩大生产经营的迫切需求。
综上所述,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的复杂严峻形势下,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只要我们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就一定能够得到加快推进,非公有制建筑企业也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取得新的辉煌业绩,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汪士和,原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徐金保,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对外承包和市场研究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