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日前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2025年。
通知称,将按照“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因地制宜、联动融合”的原则,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和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此次试点的重点任务包括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其中,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邮政快递等充电需求,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建立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和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体系,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