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绿色建材·装饰

《江苏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导则(试行)》发布

鼓励光热、光伏系统采用装配化设计与施工。农村建筑可参照执行

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安装或增设太阳能热水、光伏系统时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农村建筑可参照执行。该《导则》提出:

1.太阳能系统设计与建筑设计需同步开展,并满足下列要求:

(1)太阳能光热、光伏组件的外观、色彩设计宜与建筑协调一致,鼓励光热、光伏系统采用装配化设计。

(2)优先选择性能可靠、造价合理的建材型太阳能集电一体化设备作为建筑物的墙面、屋面、外窗、遮阳、栏板等构成部分。一体化设备除满足相关部位的基本功能和设计规范要求外,还需满足防排水、通风、隔热、防潮、防雷电、抗(台)风及抗震等要求。

(3)太阳能热水、光伏系统管线穿越建筑物围护结构时,应加强防水、防火、保温等构造措施。

(4)设置太阳能热水、光伏系统的部位,应设置方便安全的搬运、安装通道。居住建筑应避免太阳能热水系统管路穿越其他住户室内空间,或裸露在立面外部,管道设计应确保检修时不影响其他住户。

2.光伏组件应用于幕墙时,需考虑下列要求:

(1)幕墙的立面形式及光伏玻璃的选择可根据建筑立面的需要进行统筹设计,光伏组件应采用钢化玻璃,光伏组件尺寸宜符合幕墙构件模数。

(2)采用中空玻璃+光伏组件的光伏幕墙应用场景,应科学评估论证光伏散热问题,并符合现行相应标准《建筑用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GBT 29759)。

(3)光伏幕墙应具备不低于普通幕墙的强度,以及具有同等保温、隔热、防水等建筑热工性能,保证幕墙的整体性能;光伏幕墙玻璃应尽量避免遮挡建筑室内视线,并与建筑遮阳、采光、通风统筹考虑。

3.阳台、墙面设置太阳能集热、集电设施时,需考虑下列要求:

(1)太阳能集热、集电设施可设置为75度倾角。

(2)设置在阳台、墙面上的集热、集电设施,支架需与阳台栏板或墙面上的混凝土或钢构件牢固连接;宜采取可靠安全的抗风压、防冲击、防坠落措施。

(3)由集热、集电设施构成建筑阳台栏板时,阳台栏板的强度、刚度、高度、外观、使用安全和防护功能宜满足建筑阳台的设计要求。

(4)光伏组件与墙面的连接不应影响墙体的保温构造和节能效果。

(5)墙面光伏组件的引线穿过墙面处,宜预埋防水套管;穿墙管线不宜设置在结构柱处。

4.系统设计一般规定如下:

(1)光伏系统应进行专项设计或作为建筑电气工程设计的一部分,系统鼓励采用装配化设计与施工,实现建筑光伏一体化。

(2)光伏组件或方阵的选型和设计应与建筑结合,具备良好的通风性能,在综合考虑发电效率、发电量、电气和结构安全、适用美观的前提下,合理选用光伏构件,并与建筑模数相协调,满足安装、清洁、维护和局部更换的要求。

(3)光伏系统输配电和控制用线缆应与其他管线统筹安排,确保安全、隐蔽、集中布置,满足安装维护的要求。

(4)光伏组件或方阵连接电缆及其输出总电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第一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的相关规定。

(5)并网光伏系统应具有并网保护功能,并在可能接触或接近光伏系统的位置设置明显醒目的防触电警示标识。

(6)光伏系统应安装计量装置,并预留检测接口。

(7)光伏系统应满足《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关于电压偏差、闪变、频率偏差、谐波、三相不平衡度和功率因数等电能质量指标的要求;离网独立光伏系统应满足《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19064的相关要求。

(8)鼓励建筑光伏一体化系统增加组件级关断功能,防止直流侧拉弧引起的火灾隐患。紧急情况下光伏系统应快速关断每一块光伏组件之间的连接,关断电压设定应符合中国国情。 (一体板)

2023-02-13 鼓励光热、光伏系统采用装配化设计与施工。农村建筑可参照执行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9915.html 1 3 《江苏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导则(试行)》发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