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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征求意见助力营商环境再升级

推动工程审批更标准、规范、便利

本报讯 明确审批服务起止时点、计时规则,减少非必要的政府会议审核程序,2023年实现工程审批系统覆盖全部县(区),逐步实现计算机智能辅助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项目落地。

在推进审批标准化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一是严格审批事项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第三方机构审查、市政公用报装接入等事项全部纳入清单。二是统一事项实施规范。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逐项修改完善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等,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细化量化受理审查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在加强审批规划化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范窗口业务办理,规范审批服务行为,规范审批服务办理用时。其中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申请材料等,梳理并公开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用报装接入全流程审批服务办理用时等。

针对便利化,《征求意见稿》重点部署了四方面任务,包括:

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细化工作规则,统筹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提出项目策划意见和规划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后续快速精准落地。深化区域评估,区域评估成果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及时公开,供建设单位免费使用,明确根据区域评估简化单个项目相应审批手续的具体情形和规则。鼓励推行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

分类优化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方案审查)等事项审批流程,统一规范会议审议情形及时限,减少非必要的政府会议审核程序。结合实际优化既有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市政管网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细化免予办理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条件。积极开展环评审批方式改革试点,对需编制环评影响报告表的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位于相同市或县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

推进集成联合办理。进一步优化阶段并联审批协同机制,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审批事项集成化办理。优化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审查机构出具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报告后,相关审批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并依据相关审批要求作出审批决定。鼓励施工许可、人防质量监督、消防设计审查等合并办理。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方式,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可纳入联合验收阶段同步开展。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单独开展联合验收。

优化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市政配套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市政公用单位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提前主动开展技术指导,落实接线位置。对于市政公用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道路挖掘占用许可等实行全程并联办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便利度。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2023年实现工程审批系统覆盖全部县(区),消防设计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推动国产建筑信息模型(BIM)产品应用,在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环节采用BIM成果提交和审批,建立完善BIM成果交付和技术审查标准,逐步实现计算机智能辅助审查。 (本报综合报道)

2023-02-2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征求意见助力营商环境再升级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19980.html 1 3 推动工程审批更标准、规范、便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