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要求,请湛江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等15家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到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事项。
办理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11月25日(工作日9:00-17:00)。
办理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180号 兴城时代大厦18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9396582
对逾期未清退的资金,视为“无人认领的财物”。我局将参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财税〔2020〕54号)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上缴新都区财政局。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