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等作出部署。
此次提升行动自2023年5月起至2024年12月止,旨在夯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工程建设安全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防范和降低安全事故,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针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加强安全监管履职尽责能力、强化工程现场监督执法能力、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能力、提升安全事故警示处置能力等四个方面,提升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效能。
针对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行动方案》提出,通过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化、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推进风险管控动态化、推进事故隐患清单化、推进工程防护标准化等五个方面,提升工程安全管理能力。其中要求,施工单位要将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队伍纳入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强化劳务用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安全培训,将安全管理作为加强施工班组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重点加强长大桥隧、高边坡、深基坑等的风险管控,加大工程实际地质与勘察设计不符的风险排查力度,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部位、作业环节、周边环境应当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强化安全管理防控措施。
《方案》明确,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将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载体,加强平安工地建设监督指导,以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巩固安全治理能力、提升效果。
《行动方案》要求,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本项目开展提升行动,结合实际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治提升,围绕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场管理网格化、风险管控动态化、事故隐患清单化、工程防护标准化,切实提升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