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飞龙)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日前组织专家前往江苏如皋,开展《建筑法》修订涉及自建房安全保障机制研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工作调研,中建协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太祥,副会长谭敬惠、周吉高,与如皋市副市长崔建村,如皋市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当地建筑企业和村镇相关部门的30多位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陈太祥介绍了此次调研活动背景和目的、意义。他认为,此次调研的目的主要是了解目前自建房建设的管理活动,以及现行自建房安全保障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困难。征集具体、充分、翔实的制度与数据资料,了解当前我国自建房安全保障机制的现状,包括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针对系列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为《建筑法》修订提供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为地方立法与管理活动开展提供指导。
崔建村介绍了如皋市的基本情况,并对自建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发表了看法。他认为,这项工作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和安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如皋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自建房建设管理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如皋市政府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志俭介绍了当地自建房基本情况和自建房建设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一是健全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二是聚焦消险解危,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多措并举,强化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在谈到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难点问题时,刘志俭认为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方面;二是在自建房建设安全监管方面。比如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安全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责任主体安全意识不强;审批监管不够严格;质量安全管理缺少强有力的抓手等等。他还建议应该加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支持。
与会者就如皋市自建房的市场、法律、管理现状、安全管理机制、行政资源管控可行性、自建房监管及设置安全保障措施的重要节点、《建筑法》修订中自建房安全保障机制的立法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建议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