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真平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由上海市交通委牵头组织,会同江苏省交通厅、浙江省交通厅共同编制,作为示范区综合交通领域重要的纲领性文件,近期已正式发布。
8月23日上午举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为人介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总体情况,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于福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吴永宏、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蔡洪、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杰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示范区综合交通规划从启动编制到最终发布,历经4年时间,经过反复调研,深入研究,充分听取“三级八方”(“三级”即省、市、县三级,“八方”即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苏州市、嘉兴市以及上海青浦区、苏州吴江区、嘉兴嘉善县)各部门及专家智库意见,主要成果已纳入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2月21日,国土空间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在此基础上,重点从四个方面对综合交通规划进行了完善:一是进一步突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二是进一步突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新要求;三是进一步突出绿色智慧新趋势;四是进一步突出区域协同治理的新模式。
示范区地跨沪苏浙两省一市,全域约2413平方公里,具有“生态绿色”“水网密布”“古镇云集”等鲜明特点。因此,其交通体系的构建与集中城市化区域相比,存在较大不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在定位上,本次规划既是交通设施规划,也是交通服务规划、交通治理规划。
第二,在目标上,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大关键。通过构建“一体化、数字化、低碳化、共享化”的示范区高质量综合交通体系,塑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交通环境,实现对外交通集约畅达、内部交通绿色便捷、交通治理协同高效的目标愿景。
第三,在策略上,突出生态绿色和枢纽支撑。在整体框架设计中,充分体现绿色生态理念,以TOD为导向完善示范区枢纽布局。其中,对外交通的优化重点为模式优化和效率提升,支撑示范区融入“轨道上的长三角”,发展绿色化、清洁化的货运体系。内部交通强调互联互通和差别发展,坚持“跨域一体”,整体规划布局各类交通网络,提升示范区交通连通性和可达性。并根据先行启动区、活力城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区域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的交通设施配置和管理政策。启动区及其周边交通强调品质多元和特色营造,根据商旅、跨区通勤、日常生活等多元化出行需求,提供多样化交通服务,探索发展需求响应式交通和水上交通等低运量、特色化交通系统。
王为人在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绿色是示范区的底色和底线,本次专项规划编制的全过程各方面都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主要反映在几个方面:一是推动交通模式结构绿色化,通过加强交通用地的整合,交通活动的引导,交通方式,运输组织模式优化等途径,形成绿色化的出行模式。
二是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突出交通与环境融合,鼓励交通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全方位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色道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优先采用低碳环保的新材料、新技术,创新管理模式,推动绿色示范工程建设。
三是推动交通运输装备绿色化。加速推进示范区公交、出租、邮政、环卫等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推进固定线路、区域短驳等场景的运输车辆、船舶新能源化,积极引导公路客货运车辆新能源化转型。因地制宜布局清洁能源设施,合理布设充电桩、加氢站、岸电等相关配套设施,进一步提高普通国省干线沿线充电设施覆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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