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领域是碳排放大户。8月16日,湖北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发布《湖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八项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建设绿色城市,要把低碳环保融入建筑中。对此,方案明确,要加快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要求全省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0%。
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方式。调整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区域,推动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和居住建筑积极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到2025年,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其中武汉达到50%以上,襄阳、宜昌及其他被认定的国家范例城市达到40%以上。同时,方案还要求,构建先进适用的建筑工业化及智能建造标准体系,统一工程建造环节数据标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应用。加强重点领域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运用,推动BIM、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的深度融合。统筹建造活动全产业链协作,加快形成智能建造创新型产业体系。到2025年,重要新建建筑、市政基础设施BIM模型建模率达到80%。
在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上,方案提出,要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共机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工业厂房等屋顶光伏安装比例,鼓励智能光伏融合创新发展。同时还明确提出,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此外,方案还提出提升新建建筑能效、强化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优化建筑用能结构等重点任务。
据了解,此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已先后印发《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快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就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并提出绿色金融的支持举措。
此外,湖北将推动县城和乡村绿色低碳建设作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的重要环节,提出要控制建设密度、强度和高度,限制民用建筑高度,因地制宜加强县城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发展。力争到2025年,县城-乡镇-村庄三级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完整覆盖率达到20%。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