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三大工程”建设,意指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今年7月下旬以来,一系列政策部署直指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从中央到地方,政策持续加码,城中村改造重要性再度提升。
目前,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制定配套政策、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建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规划先行联动发力
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对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等具有重大意义。超大特大城市遗留的城中村,建筑密度大、违章建筑多、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薄弱、生态环境差,人口密集、产权关系复杂、利益主体多元,是块难啃的硬骨头。既面临整治难、拆迁难等问题,又面临资金投入大、占用时间长等挑战。因此,城市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等要进一步形成共识,认真做好前期谋划工作,强化工作联动,形成合力,稳扎稳打,有序推进。
一些城市已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如自2014年以来,上海积极稳步探索,不断完善机制,逐步健全政策体系,扎实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一个较为突出的经验是注重统筹谋划,持续加强政策供给。
据介绍,上海开展了多次调查摸底,掌握了城中村的总量、分布和规模等情况。截至2022年底,上海共批准6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还需要改造的城中村点位近700个,涉及11万户农户。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上海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为此制定了城中村改造总体思路、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改造计划。针对城中村改造环节多、周期长、要求高、操作性强等特点,上海有关部门专门研究制定了多项配套性的工作指引,包括项目认定、规划土地管理、实施方案备案等内容。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意义重大,能够在有效扩大内需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估计,全国21个超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可以产生直接投资超过10万亿元,带动其他投资超过15万亿元,合计超过25万亿元。以广东深圳为例,深圳城中村改造已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约7000亿元,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了城市发展空间;通过拆除并新建,规划增加120所学校、300所幼儿园和280家社康中心,配建65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改造后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显著提高,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更加完善。
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将有效解决超大特大城市工薪阶层、低收入群体、新市民住房需求。据介绍,深圳城中村居住用地承载了约1000万人口,占全市实际管理人口一半左右。城中村居住人口多、人口密度大、平均年龄小。通过城中村拆迁改造,优化空间布局,城中村人口密度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纾解,并吸引更多城市工薪阶层入住,不断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和质量;对规划保留并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居住环境的城中村,各类中小户型住宅数量和品质都将明显提升,将吸引更多新市民、青年人入住。
此外,深圳还将城中村整治提升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相结合,在保持租金基本稳定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大量收储筹集城中村住宅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并长期租赁,将有效解决新进入城市的工薪阶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多举措加大支持力度
专家学者建议,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把切实保护好村民合法权益、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开发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放在更突出位置,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形成村民“愿意改”“愿意整治”、企业“愿意投资”的局面。
应加大城中村改造用地规划创新支持。鼓励实施区域统筹和成片开发,推广浙江杭州、四川成都等地的城中村改造经验,提高项目资金综合平衡能力。
城中村改造要处理好村民、村集体、政府和实施主体之间的关系。在改造过程中,应听取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方案、征收补偿方案等的意见。应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提升安置房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安置房在合理工期内建成,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对城中村改造应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大对城中村改造项目预算、财税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城中村改造税费支持措施。
(作者:亢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