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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出台管理办法支持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本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修订并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办法提出支持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项目建设。

《管理办法》明确,以投资补助方式支持四类项目建设:

一是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场站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应急物流设施项目等。

二是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支持冷链集配中心项目,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三是城郊大仓基地项目。重点支持城郊大仓基地范围内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补短板设施项目建设,包括高标准公共仓储、分拨配送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等。

四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以上单个项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按《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核定投资的30%。同时,《管理办法》要求,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的财务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除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之外的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应及时足额到位。相关中央企业、省级发展改革委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金拨付工作,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资金按期拨付。严禁转移、侵占或者挪用中央预算内投资。

(荆杰)

2024-01-11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3912.html 1 3 国家发改委出台管理办法支持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