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已于日前印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分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两类。重点实验室以支撑性、引领性科学研究和提升行业技术成熟度为重点,主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为重点,主要开展行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系统集成和应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为非法人实体单位,依托相关领域研究实力强、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科研院所、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组建。鼓励建立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
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专业领域符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重点和中长期发展战略;(三)在本领域内科研开发优势明显、代表性强;(四)具有相应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明确科技创新平台首席专家;(五)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场所、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等保障条件;(六)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的,各单位应优势互补。联合申报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且不超过10家。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标的平台,可书面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延长建设期,延长时限不超过1年,且只能延期1次。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