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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设备更新和地下管网改造等工作

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

本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月28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节约用水条例》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在会上表示,住建部将继续推进再生水利用的设施建设,结合设备更新和地下管网改造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再生水的利用水平。

胡子健介绍,“十一五”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持续地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与发展改革委每隔五年就制定一次《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规划》,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2013年,住建部推动颁布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从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标准规范等方面建立了污水再生利用制度。近日,《节约用水条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0日正式公布,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水。

据介绍,多年来,住建部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

一是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指导各地以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2022年,城市再生水生产能力每天约8000万立方米,再生水管网长度约1.6万公里。

二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先后制定了再生水工程设计规范、再生水利用技术指南,以及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园林绿化、市政杂用、景观用水等标准,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再生水利用标准体系。

三是抓好试点示范引领。与有关部门在116个城市开展了再生水利用试点工作。近期,住建部与有关部门一道,部署开展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再遴选50个城市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的再生水利用工作。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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