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4月9日发布消息称,《湖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该省全面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旨在用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2022年,长沙、张家界入选“十四五”时期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全力探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五类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水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介绍,在凝练长沙市、张家界市“无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借鉴浙江、上海、湖北等省市做法,制定了该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主要从五大方面推进16项建设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2024年底,省级推动2至3个、市州推动1至2个“无废细胞”建设,主要包括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社区、村镇、家庭等各类生产生活单元推广“无废”;到2025年底,市州50%以上的县达到“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到2027年,60%以上市州达到“无废城市”建设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推动绿色建筑应用。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概算,大力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及节约型工地建设,提高建筑材料回收利用率,推广使用绿色低碳及再生利用建材。到2025年,该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率达到65%,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率达72%。推动建筑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促进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推行全装修交付。
《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核准,健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体系,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再生产品应用纳入“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促进再生产品应用。到2025年,该省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