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营造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趁早抓小”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通俗来说就是“趁早抓小”,这是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们不断树立起安全发展理念,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成效。但我们也看到,许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当我们对这些安全事故剖析时发现,每起安全生产事故都有一个由小到大衍生的过程,每起安全生产事故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突发的过程。为此,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就要趁早抓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其不能发展发生,以此更好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趁早,就是要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这一方针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趁早是预防为主的方法和手段。在生产中从事的每项任务、操作的每个步骤、完成的每项工作等,都要从安全预想、安全掌握、安全推进着手,紧紧绷牢“安全”这根弦,使安全成为从事的每项任务、操作的每个步骤、完成的每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首中之首、一中之一,做到万事一开头,安全做在先。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抓小,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无小事,时刻高度警惕安全事故隐患。抓小是要从根本上做到防微杜渐。我国古代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韩非子》中云:“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 这句话深刻地警示我们,小问题如果不加重视,就可能会引发大灾难。那些发生的安全事故也沉痛地告诉我们,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就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只有抓住了小患,才能止住大祸,只有消除了小患,才能不至于酿成大祸。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对安全生产切实做到想在前、做在前、防在前,对安全隐患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以此防祸于未萌,防患于未然,守住安全红线,筑牢发展底线。 (既然)

2024-04-11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4834.html 1 3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趁早抓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