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设计

4月两家设计院IPO终止

行业下行叠加新“国九条”,还要不要上市?

□本报记者 陈雯

洲宇设计数据“打架”

江苏设计不满足新规

4月4日和12日,洲宇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宇设计)和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设计)分别撤回了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深交所终止了它们的发行上市审核。

经了解,洲宇设计2022年减员逾千人,且多版招股书数据“打架”,存在多处财务包装迹象,收入高速增长与地产行业寒冬格格不入,相关舆情显示其薪酬支付已出现困难。而江苏设计财务指标刚刚跨过上市门槛,但4月12日深交所发布新规征求意见稿,拟完善主板上市条件,适度提高主板第一、二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现金流、收入等指标,门槛突然提高,使得江苏设计财务指标再次无法满足新的上市标准。

洲宇集团成立于1999年,主营业务包括通用建筑设计、BIM设计及产业化、综合设计咨询、智慧生活等,IPO拟募集资金约8.2亿元,分别投向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复杂公建研发及产业化、BIM设计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2020-2022年三年间,其净利润持续下滑,2022年员工比2021年底减少了1034人。

洲宇集团与多家房地产企业有合作关系,但因房地产行业调整,其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金额均有所增加。至2023年6月末,洲宇集团尚未了结、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共有13宗,其中7宗诉讼的被告均为恒大集团关联企业,案由均是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2021年7月,洲宇集团首次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同年12月预披露更新。2023年2月,中国资本市场迎来“全面注册制”时代,此后,洲宇集团招股书更新了四版,多处数据存在矛盾,同一份招股书前后描述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江苏设计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及其延伸的相关技术服务。2023年1月初江苏设计,提交上市申请,拟募集资金5.4亿元,分别用于创新业务研究院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数字化设计及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招股书显示,2020-2022年,江苏设计营收分别为7.69亿元、7.78亿元、6.96亿元;净利分别为7998万元、9145.55万元、7409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7239.05万元、8731.33万元和6885.98万元,累计盈利2.29亿元;对应期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则分别为1.21亿元、3461.73万元、3999.32万元,累计金额为1.95亿元。

然而,深交所新规表示,将第一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三年累计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从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江苏设计这份刚刚跨过上市门槛的财务表现,却无法满足新的上市要求。

事实上,江苏设计招股说明书中已明确警示了业绩下滑风险,直言“受工程建设领域投资萎缩、市场需求疲软及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呈现下滑态势。”2023上半年,江苏设计营收为2.5亿元,净利为1586万元,扣非后净利为2222.75万元,可预见接下来甚至无法满足IPO申请的基本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设计在申报IPO前,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实际控制人。这意味着一旦其成功上市,在禁售期结束后,减持将不受5% 以上股东限制,无须发布公告即可自由套现,这很可能引发大规模清仓减持潮。

新“国九条”后有什么变化

从近3来在深交所审核的12家建筑设计相关IPO企业情况来看,仅有2家成功,其余或终止/中止或仍在审。这个数据并不让意欲上市的建筑设计企业心安。

事实上,“上市难”已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不只是大量设计院选择中止上市计划,其他行业的企业终止上市也不在少数。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18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处于“中止”状态的IPO排队企业数量已达到458家。

有观点认为,此前,市场对“上市难”已有足够预期,但主要集中在上市审核阶段。随着新“国九条”提高硬性财务标准,上市企业在源头上会“掐得更紧”,进而避免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涉及提高上市门槛、加大监管力度、推进中长期资金入市、深化改革开放等9个方面。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第三个“国九条”,也是继2004年、2014年两版“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

相比前两版“国九条”,新“国九条”强调资本市场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方向,指明未来5年内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形成以“新国九条”1个意见为核心,配套“N”项制度规则,重点涉及上市公司的发行监管、存续管理、退市制度,金融机构监管,市场交易监管,中长期资金入市,深化改革开放,形成发展合力等八个方面内容;侧重于“发展”与“监管”并举,是对资本市场质量要求的完善和强化,对于“上市公司”的全流程监管要求占据了半壁江山。

“N”配套政策文件包括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出台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4项政策文件,并在4月12日对6项具体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也发布了一批自律规则同步征求意见。

在执行层面,沪深交易所在同日制定修订了相关配套业务规则,深交所就6项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包括:《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交所则就《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7项业务公开征求意见。

“1+N”政策体系中,涉及IPO相关的重点有三个方面:

一是同时提高了主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门槛。根据规定,沪深主板共有三个上市财务标准,企业在上市时可任选其一。新规之下,第一、二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现金流、收入指标,第三套标准的市值和收入,均有所提高。上文提到江苏设计就是因为财务标准的提高而IPO折戟。

二是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沪深交易所初步考虑,对于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

三是IPO过程中强化现场督导,提升并购重组质效。沪深交易所新增规定对于“一查即撤”“一督即撤”的项目,要在监管层决定终止之日起6个月后,才能重新申报IPO,避免“带病”多次申报。信息披露质量存在明显瑕疵,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或者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可以直接予以终止审核。证监会表示,首发企业随机检查比例将由5%提高至20%。

可见,新“国九条”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更高,推动了市场风格转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进一步得到遏制。此外,新“国九条”要求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对上市公司的分红、回购、市值管理上有更高的要求。

设计企业要不要上市

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曾表示,设计企业上市的动因主要来自同行的压力、公司股权流动性问题考虑以及未来发展考虑。

在已上市的设计企业中,可以观察到存在着“两两上市”的情况,即同一个细分行业内或同一个地域内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两家企业,其中一家单位上市后,另一家单位不久之后也上市了,这就体现出同行企业带来的竞争压力。

对于改制的企业而言,面临着人员老化、固化带来的股权流动性问题,通过上市可以较好地解决股权进退问题,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对于混改企业,上市也有利于公司治理更加市场化、规范化;此外,部分民营企业面临二代传承的问题,上市也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解决办法。

上市公司往往有资本的力量、有品牌影响力、有公信度,对人才的吸引力也更强,能有效促使企业发展。例如,包括苏交科在内的一批设计企业通过上市实现了全国化发展。大变局时代,企业在面临转型升级、面临新业务培育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先投入才能逐渐见成效,如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等。

在行业内卷加剧,企业发展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工程设计公司还要不要上市?天强业务总监陈茹冰曾分析给出有必要上市的四个层面理由:第一,从战略层面上,上市可以倒逼企业理清战略思路,实现战略的闭环管理;第二,从业务层面上,可以巩固本地市场,叩开外域市场,资金上因透明的披露规则有助于催款要款;第三,从资源层面上,拓宽了融资渠道,筹备上市过程中可争取到可观的政府补贴,上市后能进一步拓展协作界面,吸引潜在战投;第四,从激励层面上,高管层退休后可灵活出售股权,限制性股票对员工更有激励作用,政策环境更加宽松,释放政策红利更大。

企业能否上市不仅取决于其愿景,还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到底能不能上市,祝波善认为主要受到三方面的影响:

第一,合规问题。在规模方面,营业收入、利润、成长性,都是限制企业能否上市的基本条件;在合法方面,改制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方面如有瑕疵,往往也容易变成上市的阻碍;在同业竞争方面,由于上市不允许有同业竞争,因此对部分混改企业而言,如果其所在的国资集团里有同业的单位,无论规模大小,企业都需要处理好这一问题。

第二,项目核算问题。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是很多传统设计企业上市过程中经历的最明显变化。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核算出每个项目的投入产出,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体系,企业内部的组织模式、人力资源体系等等都要发生相应的改变。

第三,募投资金的方向。上市的逻辑是通过募集资金促使企业实现更好的增长和发展,因此背后涉及企业业务布局、战略定位、盈利模式的改变。当前很多业内企业在考虑上市时,就已经把商业模式的转型,科技创新、数字化等新业务培育考虑进来,以期实现企业持续成长。

当然,也有声音认为,设计企业作为轻资产公司,一不需要扩大规模、二不需要更新设备,上市融资何用之有?在行业下行背景下,“股东分红”“员工吃土”,可能是大多设计院上市后面临的情况。

对此,陈茹冰认为,设计公司虽然轻资产、重人力,但也缺钱,特别是缺流动资金。业主通常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业务成果是否通过审查等为节点确定支付进度款,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滞后于公司成本费用的发生。也就是说,项目款没到,该支付员工的薪酬都已经支付出去了,仅有绩效奖金部分和项目进账挂钩。因此,为了保证业务顺利开展,设计公司都需要保留大量的流动现金,而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的流动资金也相应增长。如要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还需要垫资。

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疫情,就是对设计公司现金流能力的一次大考。以尤安为例,2020年流动资产有9.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仅为3.7亿元,其余5.6亿元为应收账款。再从员工薪酬维度来看,尤安2020年员工薪酬为4亿元。这也就意味着账上现金不够支付员工一年的薪酬,还不论开展业务必需的其他开销。

不可否认的是,不少设计企业上市后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置房产,名曰扩大产能、提升经营稳定性及自身品牌形象。在行业下行背景下,产能是否还要扩大值得商榷,但若不能最大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和员工收入,上市的初衷可能就打了折扣。

上市不应只是企业追逐资本扩张的手段,更应是企业自我提升、持续发展的催化剂。企业上市,需要思考的不仅是如何满足上市的硬性条件,更应关注如何通过上市实现企业的战略转型、业务升级和管理优化。

(内容来源综合估值之家、东方财富网、天强)

2024-05-06 陈雯 □本报记者 陈雯 4月两家设计院IPO终止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5410.html 1 3 行业下行叠加新“国九条”,还要不要上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