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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发布

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家底”摸清

本报讯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

这份公报是由国务院普查办会同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共同组织编制的。采用的是“1+10”的模式,其中“1”为本次普查的总体情况,重点介绍3年多来普查工作情况。“10”主要是成果情况,包括综合性成果和行业成果。

发布会上介绍,本次普查中,在调查成果方面,第一次全面摸清了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家底”,形成了具有空间位置和物理属性的房屋建筑海量数据成果,全国房屋建筑第一次有了“数字身份证”;第一次开展了对全国灌木、草木、枯落物的普查,填补了全国林下植被可燃物载量空间信息的空白;第一次全面掌握了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信息和灾害属性;第一次完成了对全国县、乡、村公路、桥梁、涵洞等普查,采集了全国公路设施的抗震、防洪等设防信息,形成了全国国省干线公路承灾体风险数据库、全国水路承灾体风险数据集等。

在评估与区划成果方面,第一次明确了全国高灾损区、高隐患区、高风险区和低减灾能力“三高一低”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域;第一次识别了占全国陆地面积2.3%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高风险区,将全国划分成为6个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大区、30个综合风险区和90个风险防治亚区,揭示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东高西低”的宏观格局和导致高风险的主要因素,第一次划出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的短板弱项区域等。

此外,公告第六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显示,本次普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共组织绘制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图斑6亿多个,扣除厕所、杂物房、车库、养殖圈舍等农村辅助用房、在建工程以及构筑物、农业大棚等不属于房屋建筑的,共调查城乡房屋建筑3.54亿栋,总建筑面积1280亿平方米,其中城镇房屋(含住宅和学校、医院、商场、写字楼、厂房等建筑)4738.8万栋、662亿平方米,农村房屋(含住宅和公共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生产(仓储)等建筑)3.07亿栋、618亿平方米。共调查与防灾应急相关的市政道路23万条,市政桥梁9万座,供水管线44万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将普查数据应用于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不断拓展深化成果应用。 (本报综合报道)

2024-05-13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报》发布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5475.html 1 3 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家底”摸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