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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五方面探索实践

住建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本报讯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

通知称,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先后在90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各地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结地方在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5个方面的探索实践,形成《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在工作组织方面,有制修订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规制度保障;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等主要举措。推出上海市、山西省、池州市、太原市、南平市、唐山市、北京市、武汉市、长治市、金华市、孝感市、龙岩市、晋城市、秦皇岛市、广安市的具体做法。

在统筹规划方面,有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加强相关规划衔接;强化规划成果落地等主要举措。推出上海市、武汉市等(超、特)大城市结合本地海绵城市建设管控需求,分层级、分区域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形成市区两级互为支撑、各有侧重的海绵城市规划管控体系,指导各区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城市规划法定图则,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信阳市、泸州市、中山市等针对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划分完整的排水分区,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分年度细化落实具体建设任务,明确实施主体。厦门市编制《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在城市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中全面融合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要求,通过划定生态控制线,将生态格局保护要求落到自然山水空间,形成事权对应、协同实施的海绵城市建设“一张蓝图”。深圳市、广州市将批复后的海绵城市规划成果,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空间管控和城市涉水工程建设项目指标控制要求,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时序,保证项目有效落地具体做法。

在全流程管控方面,有在项目立项和用地阶段,明确海绵城市管控要求;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落实海绵城市管控指标要求,加强各设计阶段的专项技术审查;在工程施工阶段,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在竣工验收阶段,推行联合验收;在运行维护阶段,落实主体,建立长效运维机制等主要举措。推出深圳、厦门等城市的具体做法。

在资金保障方面,有建立政府持续投入机制;拓展资金渠道,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产学研用,培育产业链等主要举措。推出四川省、山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开展省级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等具体做法。

在公众参与方面,强化公众参与和宣传培训。推出鹤壁市、昆山市等持续开展海绵城市“进校园、进社区”系列活动,无锡市等定期开展“群众最喜爱的海绵项目”评选活动等具体做法。 (本报综合报道)

2024-05-16 总结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五方面探索实践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5517.html 1 3 住建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