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5月底开始,湖北多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并挂牌,主要负责房屋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截至6月25日,全省17个地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此举标志着城市更新工作进入新阶段,旨在改善人民住房条件和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名称改变背后不但反映了政府职能变化,更反映了城市发展的新趋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城市更新”一词在2021年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住建部在多个文件中也明确了城市更新的“底线”是坚持“留改拆”并举。
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主要职责为例,该局官网介绍道,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此前,武汉人大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其中写到,“组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做好房屋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责;划入市城乡建设局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职责。不再保留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
其中,该局前期策划和规划管理处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安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全市城市更新重大问题,拟订城市更新重大政策以及有关标准、技术规定。
城市更新管理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负责牵头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区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评估和实施方案。此外,还负责全市房屋征收的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报批,管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此外,改革发展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管理等领域的改革发展和科技进步工作等。
据《湖北日报》此前报道,6月18日,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听取武汉市、宜昌市、黄石市推进城市更新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要把危旧房改造作为推进城市更新的核心内容,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危旧房改造的新模式,着力解决城镇危旧房“不安全、不成套、不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要适应人民群众对住房的要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探索搭建社区服务供应链平台,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等工作,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要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制定完善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标准,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创造条件让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农民先“安居”再“乐业”。要加快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动城市更新取得更大成效。 (褚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