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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本报讯 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采取“遴选一批、新改扩建一批”的方式,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遴选一批是指在已经建成、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中,围绕水质、节能、降碳、资源利用、环境友好、系统协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一批代表性标杆厂。

新改扩建一批是指对标遴选出的标杆厂相关指标和经验做法,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大规模设备更新等工作,鼓励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完善配套管网,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促进能源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通知》还要求对遴选的绿色低碳标杆厂开展复核,对新改扩建的污水处理标杆厂项目按期组织验收。能够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符合标杆要求的,及时调整退出。根据绿色低碳标杆厂运行情况,健全完善相关标准,推动污水处理行业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

标杆厂遴选包括编制方案、组织推荐、评审确认等环节。《通知》要求,各地可组织相关部门,对标已公布的绿色低碳标杆厂建设运行指标,借鉴相关经验做法,按需谋划新建高标准污水处理厂,或对具备改扩建基础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推荐的新改扩建项目,确保2025年年底前完工。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 (宗禾)

2024-07-08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6063.html 1 3 2025年底前建成100座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