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围绕优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强化旅游应急救援服务、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五个方面,提出15条任务。
《指导意见》明确,利用3到5年时间,基本建成结构完备、标准健全、运行顺畅、优质高效,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明显扩大,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对薄弱领域、高峰时段和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旅游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各地将干线公路与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红色旅游景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美丽休闲乡村、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丙级以上旅游民宿之间的连接道路建设纳入交通建设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形成连接主要旅游区(点)的旅游交通环线。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功能完备的自行车道、步道等旅游绿道。支持旅游航道建设。推动打造一批旅游公路。实施国家旅游风景道工程,制定国家旅游风景道标准,在保障安全通行的前提下推出一批配套服务好、道路风景美、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旅游风景道。实施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工程。结合周边旅游资源,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因地制宜在交通基础设施中设置相应旅游引导标识标牌,切实提升标识标牌的规范性、辨识度和文化内涵,支持各地探索智能化旅游标识建设。鼓励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设置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指引标志,在普通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城市道路设置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旅游指引标志。
推动旅游惠民便民设施建设改造。加强适应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婴、残疾人等群体需求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完善智慧旅游适老化服务。推动旅游区(点)配备无障碍旅游设施。引导相关城市及旅游目的地发展儿童友好旅游公共服务。推动实施旅游厕所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贯彻落实旅游厕所国家标准。重点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以及高寒、高海拔、缺水、缺电地区旅游厕所建设。加强移动厕所配备,有效缓解旅游高峰期“如厕难”问题。
此外,丰富旅游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增强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吸引力。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考古遗址公园等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培育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新空间。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文化场所创建A级旅游景区,鼓励文博单位在旅游旺季科学调整开放时段。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