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规划》。
批复指出,《规划》是天津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等功能,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天津篇章。
批复要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批复要求,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建立天津滨海新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协同联动协作机制,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唱好京津“双城记”。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口网络体系建设,加强与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协调联动,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
批复要求,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合理布局与生活、生产空间相融合的蓝绿开放空间系统,创造优良人居环境,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加快建设京津冀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提升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加强各类空间复合利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