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区域建设

构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出实招

金华推行“举牌验收”制度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日前,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从9月8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及主要节点、原材料进场检验及见证取样等环节实施“举牌验收”,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举牌验收”是指各方建设主体紧盯主材进场、重点工序、隐蔽工程、结构抽检等关键环节,在施工现场验收部位设立验收公示牌,将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验收内容、原材料抽检内容、验收结论、验收人、验收时间等在公示牌上进行详细记录。在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代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业工长、监理工程师等参与验收人员手举质量验收公示牌拍照(水印照片),并将图像资料作为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资料,实现工程质量可追溯。

“举牌验收”的方法是各施工项目根据工程实际特点,编制项目“举牌验收”专项方案,确定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及主要节点、原材料进场检验及见证取样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参加验收人员及其各自职责。专项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各项目也可根据工程实际及企业管理需求增加相关部位。验收公示牌应包含工程名称、验收项目、验收部位、验收内容、原材料见证取样内容、验收人员、验收结论、验收时间等信息。参加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公示牌上签字确认。

“举牌验收”照片作为相应验收记录的图像资料,编入工程资料电子档案。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同步保存“举牌验收”照片原图等相关资料,编制照片电子目录,并在竣工后与竣工资料一并向建设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各项目要建立“举牌验收”台账,按照验收时间顺序逐项记录实施“举牌验收”的验收事项、验收内容、原材料抽检内容、验收人员、验收结论、验收时间等信息。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组织“举牌验收”工作。施工单位负责验收公示牌的制作、安排专人进行“举牌验收”拍照、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举牌验收”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程质量品质提升措施,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将把这项工作与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工作同步推进,强化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把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充分运用“红黄牌”制度、信用扣分等手段予以惩戒,并与项目评优评先挂钩。项目各参建单位在宣贯学习“举牌验收”制度各项工作要求的同时,开展建筑工地“一线课堂”活动,监督人员通过施工现场班前会议,对一线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提醒,着重讲解质量安全方面的操作要点。每月组织一线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培训,推动掌握施工质量管理相关标准规范,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通讯员 王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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