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有人私盖了我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并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经济活动后,我司第一时间严正声明如下:
加盖在《玉环高铁新城回迁安置房项目土建工程分包合同》上的我司名义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为不法分子私刻的,我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凡是以该伪造印章形成的任何文件均属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对我公司无任何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相关主体若因此被骗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