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环境影响,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促进土壤健康和永续利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针对工矿企业和已污染土壤设定3项指标,具体是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行动计划》按照3个“坚持”原则,从源头预防、源头减量、源头治理3方面发力,协同治理、降本增效。坚持预防为主,推动源头预防,从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绿色化转型、加强工艺技术革新、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源头减少土壤污染产生,节省后期环境治理成本。坚持协同发力,加强源头减量,通过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排查整治管网泄漏、严控涉重金属污染排放、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和综合利用,协同水、气、固体废物等多要素污染防治。坚持分类施策,推进源头治理,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用地土壤的链条。强化农药、焦化等行业企业腾退地块和大型复杂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逐步消除对敏感目标的环境风险。
《行动计划》还提出4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政策体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解决长期积累的严重污染问题、健全体制机制等。
在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政策体系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区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程设计应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为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提供工程条件。在健康、环境等技术规范和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评价体系中,增加或完善源头防控要求。
为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行动计划》提出,对已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在实施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已有污染。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试点示范,实施化工企业污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加快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
在健全体制机制方面,《行动计划》明确,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壤环境管理等多源数据共享,形成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一张图”。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