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城市更新

建筑工程防水分配制度与实践(七)•业态轴心

□王仲辰

对于长期高居工程质量投诉榜首的建筑防水而言,同样是执行我国现行建筑工程定额分配制度,而承受的负面影响差别有多大?根源何在?对照本专栏此前介绍的建筑防渗漏种种业态,讨论现行建筑工程防水定额分配制度,可窥一斑。

现行建筑工程定额分配体系备受诟病的主要焦点,在于定额分配仅以材料和人工数量为据,排除了建筑工程技术及工程质量的实际价值。导致重物质、轻质量;重价格、轻价值;重人工、轻技术的价值观错位。对具有多种基本防水原理,及几十种双组合防水原理的建筑工程防水技术而言,等于只承认材料防水原理【1】的市场价值。由此限制建筑工程诸多防水原理的科学应用,违背了建筑水渗透运动规律,而受自然规律惩罚的是国家和用户,制造问题的既得利益者无需担责。诸如我国早年自主研发的系列知识产权:建筑工程构造防水原理、发明专利、国家省部级防水科技成果长期被“违规”受限。即使工程防水质量达到与建筑等寿命,终身免维护,防水年均使用折算成本仅仅为传统防水的5%~10%,均不能幸免。这些不可估量的社会资源,不仅能节约能耗,减少污染,还能为用户规避渗漏造成的间接损失。但无论质量可靠性再高、使用寿命再长,都无缘参与市场竞争。离奇的是,在2009年和2013年笔者分别接到国内某政府部门群发性投诉项目、国外业主重大疑难渗漏案,复审维修方案预算时,经原因复检诊断发现,原本仅需几十万或上百万可以根治的渗漏维修项目,却被种种名义裹挟、偷换概念手法,通过子虚乌有的材料和人工通过滥用和虚报,扩大到上千万甚至上亿元。谋取利益最大化。而导致建筑工程防水行业生态问题【2】,完全归咎于定额分配制度?举例说明如下。

1.建筑工程防水的市场准入制度蜕变【3】

诸多采招部门将防水质量竞争企业定性为“恶意竞争”,淘汰出局,甚至被冠以“违反国家规定”,借口是“技术质量没有定额”。摆脱工程防水质量约束的后果是,将正常的技术经济竞争变成“关系”竞争,发包权成了建筑工程防水“资源”的一部分。形式上通过招投标以各类虚高的许可证(准用)资质、空心质保、去质量化的最低价中标,以及子虚乌有的条件进行“把关”,最常见的手法就是脱离质量谈价格高低排斥异己,甚至通过虚假准入形式预定供应链,建立所谓的“战略同盟”搞分享和共赢,等等。上述现象与建筑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现行定额制度密切相关,但主要取决于开发部门决策班子的执业行为和行业生态价值取向。

2.建筑工程防水技术规范错误导向

我国现行建筑工程防水技术规范误导:例如,用强制性条款一刀切:以防水材料的工艺工法(防排结合)作为原则,限制工艺技术进步,制约工程防水技术创新;用材料防水原理设置排他性技术壁垒,引导防水材料应用最大化;以防水材料质量取代工程防水质量,制定“无所不能”的防水材料,用子虚乌有的不可重复检验的防水材料试验室指标,取代工程防水实际质量验收,混淆权利义务掩盖真相;设置材料试验室指标无上限的反科学条款,诱导市场无序抬高材料定额;以防水材料层数和厚度取代工程防水质量,违反基本逻辑和科学规律,诱导市场无节制推高工程造价;无质量底线的条款,无论工程材料防水是否有效时,允许一刀切把地下工程渗漏水常年排放作为原则,让用户为滥用防水材料后果埋单;规范编委专业结构严重不合理,通过有偿参编内定筛选,导致材料企业、材料研究企业、材料施工企业代表垄断话语权,不惜跳过编委修改质量约束条款【5】,等等。上述现象与建筑工程防水市场准入,建筑工程防水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现行定额分配制度密切相关,但主要取决于规范编委班子执业原则和人们的价值取向。

3.建筑防水材料滥用现象

在现行建筑工程防水行业生态下,防水材料行业替代了建筑工程防水行业,造就了材料生产、研发、销售和施工应用企业无序竞争,将防水材料用量取代工程质量作为利益增长点。不仅扼杀防水科技创新,混淆防水和防水材料的基本概念,创造出一系列“无所不能”的狭义防水材料,排除广义防水材料的科学应用【6】。借助进口、名企、品牌等包装成“优质”防水材料,不断推高防水材料定额。借助提高重点工程、民生工程质量等种种名义和手段,进行舆论和道德绑架,将子虚乌有的材料功能包装的种种高价防水材料,层层罗列和叠加,抬高工程造价盈利,逃避质量追责、赔偿和召回,等等。上述现象出现与现行建筑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现行工程质量管理、现行定额分配制度密切相关,主要取决于防水材料开发、生产、使用的相关人员及广大用户防水应用价值取向。

4.建筑工程防水基本原理滥用

在几千年建筑防水历史上反复被证明的诸多防水科学原理,被忽视的直接后果是,无论地下建筑还是地上建筑、无论有水压还是无水压建筑、无论岩石基础还是软土基础,无论受动荷载还是静荷载,无论水文地质差异,可以千篇一律被材料防水原理轻而易举颠覆【1】。笔者在2022年接待了一位拼装房墙面节点密封材料研发者的咨询,谈及窗洞节点材料防水可靠性问题时,笔者建议将材料防水原理改为构造防水原理,不仅可靠、耐久还经济,当他了解到是利用空气动力学进行等压密封后直接否定了,理由是不用防水材料凭什么赚钱?笔者去年应邀参加一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审核,一个完全有条件通过混凝土结构自防水(材料防水原理)做到滴水不漏的项目,为了盈利,总包通过设计,以可靠性、重要性为由坚持“防排结合”,工程防水造价至少增加30%以上,而且常年排水破坏水文地质和使用寿命,长期排水能耗和维修成本不可估量,却符合定额、规范合理合法,等等。上述现象与建筑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现行定额分配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密切相关,而主要取决于建筑工程防水执业人员执业原则【7】及人们的价值取向。

只要建筑工程防水质量管理部门对他管理的制度政策承担责任,只要建筑商对他的作品质量承担后果,那么利益集团就不可能有空子可钻、玩得风生水起。客观上科技不是第一生产力、制度也不是第一生产力,制度政策的设计决策者文明的执业行为观念才是第一生产力。

下篇内容为《建筑渗漏原因诊断鉴定与实践》系列八

【1】建筑防水的基本原理与实践·治水之本(《建筑时报》「城市更新」版2024年7月11日)

【2】我国建筑渗漏通病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建筑时报》「城市更新」版2024年5月9日)

【3】建筑工程防水的市场准入与实践·执业行为(《建筑时报》「城市更新」版2024年10月17日)

【4】建筑工程防水质量管理与实践·防水之度(《建筑时报》「城市更新」版2024年9月12日)

【5】建筑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与实践·防水之规(《建筑时报》「城市更新」版2024年8月8日)

【6】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与实践·双刃之剑(《建筑时报》「城市更新」版2024年11月14日)

【7】建筑防水的基本原则与实践·无为而治(《建筑时报》「城市更新」版2024年6月13日)

2024-12-12 □王仲辰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8004.html 1 3 建筑工程防水分配制度与实践(七)•业态轴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