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市更新

​建筑渗漏原因诊断鉴定与实践(八)•最后防线

□王仲辰

随着人们权利保障意识不断提高,面对反复维修无效的建筑渗漏、越修越严重的渗漏、重大经济纠纷的渗漏,往往借助于质量投诉和司法诉讼。建筑渗漏原因诊断鉴定,如何才能客观公正地守住权利保障防线?下面通过正反两方面案例进行解析。

案例解析一:以我国浙江某高尔夫新建别墅群、上海黄浦区南浦公寓某住宅,以及美国夏威夷新建某高端别墅为例,根据三案所在地权威质量检测部门的渗漏原因鉴定结论分析如下:

1)用结果取代原因:凭感官检验结论作原因,如“明显渗漏”“明显湿斑”“有渗漏痕迹”“大面积霉变”等,没有对原理、材料、结构、构造、施工及人为等关键因素进行排查取证,结论失去了客观性。

2)责任划分缺乏证据:没有对渗漏关键因素研判取证,没有分清具体责任主体,而直接用结果推定责任,以“防水施工不规范”“装饰装修工程不符合规范”,以用户“使用不当”等结论,尤其是不予确定预后及预算,不予确定水害性质和量化经济责任,严重违背司法原则,责任划分失去了公正性。

3)鉴定结论缺乏制约:由于渗漏原因诊断鉴定没有对关键因素检测取证,而以所谓“应采用某某牌子防水材料”“严格进行全面防水处理”“严格按防水工程某某规定整改”“按照装饰工程某某规定整改”等代替。直接导致渗漏形成具体原因得不到纠正,是造成水害不断重演的根源,司法公信被架空。

结果如何?1)错用防水材料和破坏建筑物理得不到及时纠正,渗漏越修越严重,只能全部拆除更新性维修,以数十倍的维修代价谁之责?2)水害性质混淆、防水原理选择错误、材料应用错误没有得到纠正,结果导致先后两次整体更新性改造及无数次维护性维修,渗漏延续长达十五年不治,投入几十万元至2018年不得解决;3)没有明确预后和预算,没有纠正错误原理,没有制约资本扩大化维修,超出正常治理造价20多倍,是该新建房屋总造价的1.5倍。

案例解析二:坚守防水基本原则,遵循建筑水渗透运动规律,运用建筑防水基本原理、将诊断结论、责任划分、明确治理预后预算三者进行质量闭环为准绳。如2009年6月上海宝山某新建厂房因渗漏纠纷长期拖欠工程款起诉案,受宝山区法院委托笔者进行渗漏原因诊断排查,通过证据采集和证伪,取得了防水原理、施工缺陷、规范引用、材料选择错误的第一证据,责任一目了然、明确了治理预后及预算。当庭宣读结论退庭时,原被告双方同时出来为笔者握手送行,使纠纷圆满解决。2002年上海市建科院房屋房检站接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委托,对该区ZJ新村某居民户渗漏再次索赔案,需要证伪,笔者受邀进行现场诊断,证明为人为制造假象,法官当场断案,维护了社会公正。2018年黄浦区主管领导接到业主求助,通过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主管质量部门找到笔者,对上述南浦公寓十五年不治的疑难渗漏案进行诊治,从现场诊断界定不同水害,按结构等寿命方案设计,明确整治预后和预算,到完成整治仅用两个半天,至今已超过六年安然无恙。

在目前建筑防水业态【1】下,建筑渗漏原因诊断鉴定是否能够客观公正,技术并不是关键,资质、权威、地位也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司法、行政、管理、质监、检测等相关执业者的观念和行为。

下篇内容为《建筑工程防水基础理论及科技普及》系列九

【1】建筑工程防水分配制度与实践·业态轴心(《建筑时报》「城市更新」版2024年12月12日)

2025-01-09 □王仲辰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8254.html 1 3 ​建筑渗漏原因诊断鉴定与实践(八)•最后防线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