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批复自然资源部组织起草的《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旨在为京津冀地区空间发展提供指引,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明确到2035年,京津冀地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33.9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24.4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3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14万平方千米。同时,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
《规划》提出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构建有利于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空间格局,深化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等区域重大战略地区的协同联动。
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方面,《规划》提出要优化空间布局,北京市立足“四个中心”建设,加强控增量和疏存量相结合,推进城市功能重组优化;天津市加强滨海新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的协同联动,加强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提升对外开放门户功能;河北雄安新区着力提升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功能。
《规划》还强调强化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港口群,完善区域一体化公路交通网络和物流网络布局。同时,提出要筑牢华北生态屏障,保障京津冀地区生态安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