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据悉,这也是浙江省首部针对城市更新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
据介绍,《条例》分为六个章节,共三十七条,明确了城市更新的目标、原则和基本要求,构建了各方参与的城市更新工作格局,理顺了涉及城市更新相关规划与实施计划的关系,明确了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和实施要求,并规定了城市更新保障措施。
《条例》明确提出,城市更新的目标是将台州打造成为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的城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条例》规定,台州城市更新“实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公众参与,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注重‘留改拆’并举的基本原则”,“将实行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实施模式”,并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
《条例》具有鲜明的台州特色。台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台州组合式城市的特点,《条例》提出了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的解决方案,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为抓手,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开展,明确了策划方案与规划的衔接关系。“例如,目前台州市区城市更新规划由市里统筹制定,但是建设实施由三个市区和台州湾新区分别开展。片区策划方案的提出,将进一步理顺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的关系,在规划统筹的基础上,保留更新主体的灵活性,调动能动性。”
据介绍,片区策划方案指在较大空间范围内(3~5平方公里),明确片区整体的发展目标、功能业态、空间风貌、公共要素配置、项目安排、运营模式等内容,并对生态环境、历史文化资源等提出保护修复要求。作为中观尺度,片区策划方案通过协调地块微观尺度与城市宏观尺度,保障落实城市功能,完善并提升片区整体品质和效益,有效避免微观尺度的更新碎片化,以及宏观尺度更新难以实时操作等问题。
此外,《条例》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摆在突出位置,规定城市更新过程中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前置,加强对已定级历史文化资源和未定级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在此基础上开展活化利用。在方案编制上,要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等各个阶段都需要强调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评估和保护传承。(王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