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武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武汉市未来15年的发展明确了战略方向和空间布局,推动武汉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迈向新阶段。
批复指出,武汉作为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将在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和武汉都市圈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到2035年,武汉市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批复要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武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1.7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0.9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94.5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813.35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9.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批复强调,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度参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共抓长江大保护,带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加强武汉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批复还要求,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完善汉口、武昌、汉阳地区相对独立的功能布局。强化对长江、汉江及其洲岛岸线的系统保护和开发利用。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空间需求。系统提升航空、铁路枢纽功能,加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洪涝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保护好“江、湖、山、城”的空间格局,加强八七会议会址、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旧址等红色文化遗产和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等近代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