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设计

广州市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正式获批

近期,《广州市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正式公布实施。广东省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开启新征程,为老城市注入新的活力与魅力。

2014年以来,广州市已陆续认定公布七批828处历史建筑,其中第七批13处历史建筑分布于荔湾、海珠、白云、黄埔、番禺5个行政区,全部为工业类建(构)筑物,共涉及7种产业门类,5种建筑类型,时间跨度从1930至1987年。从繁忙的码头到轰鸣的工厂,从百年仓库到先进车间,这些历史建筑见证了广州工业的发展和起伏,将广州的工业文明发展史深深镌刻在城市的肌理之中,承载着一代又一代广州人的奋斗记忆,充分展现了广州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保护规划》,《保护规划》结合实地调研、座谈访谈,深入研究提炼建筑特色价值,充分听取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利益主体诉求,着力推动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的融合问题。

广州作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年来高度重视历史建筑保护发展工作,其建筑类型丰富多样,充分展现了广州各个历史时期独具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和人文精神,是助力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建设文化强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同时,为加强社会各界保护意识,激励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保护、修缮、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新时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现实需求,需进一步针对性探索《保护规划》的编制方式以及编制内容、重点和表达方式,促进历史建筑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独特价值。

在总结前六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编制经验和日常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保护规划》成果内容,创新表达形式,通过“1份文本+1套图则”增强指导性、可读性,使《保护规划》成为通识读本和专业工具书,让每一位市民都想读、能读、好读,能够充分了解和深度参与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中来。

文本以通则形式规定原则性保护利用要求,图则进一步深化建筑价值评估,精细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管理要求和禁止性功能,使历史建筑保护有重点、利用有方向。

在建筑要素保护管理方面,通过每处历史建筑的精细模型直观展示核心价值要素构成和分布情况,凸显每一处历史建筑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并针对具体的价值要素部位提出保护利用要求,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有的放矢。

为进一步促进历史建筑高质量活化利用,《保护规划》新增价值要素的保护利用指引板块,通过空间协调、建筑功能、修缮设计、激励政策四个层面做深做细活化利用的指导内容。

在空间协调方面,重视建筑本体与周边用地、环境等统筹发展,提出历史建筑本体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功能协调和空间、交通、景观联系指引,让历史建筑与周边环境和谐共生,共同构建美丽宜居的城市空间环境和文化氛围。

在建筑功能方面,根据每处历史建筑的规模和类型,增加彰显建筑特色的活化利用功能指引,让历史建筑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功能和活力。

在修缮设计方面,结合建筑保护要求和价值特色,针对性提出建筑立面、色彩、标识系统、建筑构件利用等设计指引,让历史建筑在修缮过程中既保留历史风貌,又满足现代使用需求,激发历史建筑修缮设计的创意与灵感。

在激励政策方面,针对性梳理历史建筑在功能转换、租期延长与租金优惠、免费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合理增加使用面积等相关活化利用鼓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价值,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保护规划》还根据修缮工程类型细化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审批流程,为相关单位、保护责任人、使用人提供程序指导,并通过这些细致入微的指引内容,让每一位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单位或个人都能清晰地了解和遵循保护利用的规则和流程,确保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03-03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8487.html 1 3 广州市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正式获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