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年版清单),清单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其中,许可准入类37项目号针对建筑业类别再次明确,未经许可或审查,不得从事建筑业及房屋、土木工程、涉河项目、海洋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以清单形式将我国境内禁止和经政府许可才能够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汇总列出,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和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8年印发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这项制度在全国全面实施,我国市场准入管理理念和模式实现重大转变,成为全球首个针对国内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主要经济体。此后,全国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于2019年、2020年、2022年、2025年进行了四次修订,事项数量由2018年版的151项缩减至2025年版的106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环节的交易成本。
据悉,2025年版清单修订坚持“该减的坚决减,该增的合理增”,全面体现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
其中,针对建筑业,2025年版清单要求,未经许可或审查,不得从事建筑业及房屋、土木工程、涉河项目、海洋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具体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安全生产许可及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涉密军事设施建设许可等16项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同时,还明确了2条地方性管理措施,包括针对河北、江苏、浙江等地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审批,以及在上海开展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
2025年版清单还提出,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公路、水运及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及相关业务;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民用机场建设、民航运输业务或其辅助活动;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城乡规划编制业务;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等与建筑业相关的事项。
此外,在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针对建筑业明确提出,禁止在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改变该区域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在临时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设施;禁止破坏国防用途无居民海岛的自然地形、地貌;禁止在依法确定为旅游娱乐用途的无居民海岛及周边海域建造居民定居场所;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项目、防灾减灾等涉及民生的公益项目外,禁止在海岸退缩线与海岸线之间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禁止在临时使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以及禁止在北京新建、扩建混凝土搅拌站等7项规定。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