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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住建厅发布动火作业新规

压实四方责任 筑牢安全防线

本报讯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电焊、气割等高风险作业出台系统性管控措施,明确要求通过“责任清单化、操作标准化、监管闭环化”三重机制,构建全链条安全防控体系。该政策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举措,旨在深刻汲取全国多起动火作业事故教训,护航城市更新与重大工程建设安全。

《通知》提出明确多方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管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都有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并依法承担责任。建设单位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查。施工单位需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上岗人员要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监理单位要对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监督现场安全措施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控,《通知》规定“四个一律”和遵循“六必须”的原则。一律持证上岗是指,对于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施工单位要履行证书查验责任。一律申请批准是指,施工单位要建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一次动火作业、一张动火作业证、一套安全技术措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需经多方同意。一律条件核查包括,项目现场相关负责人要到动火作业点完成现场审核,核查作业证内容、人员资质、安全技术措施等,条件不通过不予审批。一律现场监管包括,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指派专职监护人员全程监护,监护人在作业前要进行多项核查,发现异常及时中止作业并应急处置。

《通知》提出,动火作业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做到“六必须”,即清理周边可燃物、进行有效防火分隔、配备消防器材、设置警戒线或安全标识、保障通道畅通、避免交叉作业和安排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要检查设备完好性,实行动火作业公示制度,结束后要复查现场。

除此之外,《通知》要求强化证书管理,持续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涉假治理工作,指导企业运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排查持证上岗情况。通过执法检查,对无证作业、人证不符等行为依法处理,涉及行政拘留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同时限制淘汰危险工艺,各地严格执行住建部发布的技术淘汰目录,重点检查多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限制禁用情况,降低消防安全风险。在加强有限空间监管方面,要求各地强化有限空间场景下动火作业全流程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辨识危险因素,落实安全措施。此外,各地要及时移交施工现场消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给消防救援机构查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按规定报送信息,并对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处罚。

此次《通知》发布,为江苏省房屋市政工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引,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作业流程,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建筑施工安全。

(苏讯)

2025-05-26 压实四方责任 筑牢安全防线 2 2 建筑时报 content_28939.html 1 3 江苏住建厅发布动火作业新规 /enpproperty-->